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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相关户外广告登记申请表格:(1)申请新设户外广告登记的,提交《户外广告登记申请表》(原件1份);(2)需改变户外广告发布期限、形式、数量、规格或者内容的,提交《户外广告变更登记申请表》(原件1份),以及原《户外广告登记证》(原件);(3)需改变户外广告发布单位、户外广告发布地点及具体位置的,提交《户外广告登记申请表》(原件1份),以及原《户外广告登记证》(原件);
2、户外广告发布单位和广告主的营业执照或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经营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公章);
3、按规定应当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相关部门批准文件(原件1份); 4、发布户外广告的场地或者设施的使用权证明,包括场地或设施的产权证明、使用协议等(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公章)(已经有关部门批准过的,无需提交此项材料);
5、受委托发布户外广告的,应当提交与委托方签订的发布户外广告的委托合同、委托方营业执照或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经营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公章);
6、户外广告样件(附表3,一式2份)。
法律依据:《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 |